回複:學校管理 回複人:lyb 回複時間:2022-05-30 09:16:35
關于學生反映建築工程學院有關問題的回複
同學你好,你反映的信件已收悉,收到信件後學院立即組織人員對反映的問題進行了核實,現将調查情況回複如下:
1.調查中未發現領導老師托關系安排崗位實習單位、崗位的情況。“雙選會”規定1名學生選擇3家用人單位,學生按次序參加單位面試,由用人單位根據崗位需要和學生面試表現确定拟錄用名單,經建築工程學院審核後向學生公布。
2.個别單位出現學生紮堆報名情況,對超出計劃錄用,不符合實習管理規定中有關條款要求的,建築工程學院限制了錄用名額,未被錄用的學生推薦到其他單位面試,在雙向意願選擇的情況下完成崗位實習安排,未發現強行安排、随意安排的情況。個别學生隻選擇1家用人單位,面試後未認真識别拟錄用名單和報名名單,增大了落選的幾率。
3.單位在選擇學生的過程中除考察必須具備的專業能力外,更注重學生綜合能力考察,老師在向企業推薦過程中存在優先推薦社會實踐經曆豐富、疫情防控表現突出的志願者、優秀團學幹部、學習優秀學生等情況,未發現以貢獻大小随意安排崗位實習單位的情況。
4.因崗位實習在即,學院對本學期2020級期末考試已做了安排,出現個别老師提前開展了考前畫重點複習的情況,未發現老師透題複習的情況。
5.建築工程學院在2020級學生崗位實習安排和教育教學工作中存在工作環節不細緻、信息溝通不及時、監督管理不到位的情況。學院已要求建築工程學院針對你反映的問題進一步強化過程管理和服務保障,加強監督檢查,确保信息公開透明,同時加強教師管理,嚴格考試秩序。